还不赶快来体验!!!
她以为至少也得互相点头握手礼貌三件套一下,没想到他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
余年装作若无其事的收回右手,捏了捏手里剧本。
心却在腹诽:啊男人都是混蛋。
就像julie说的,他一来就马不停蹄开拍了,让人奇怪的是他这么个急性子却写慢歌。
创作人都这么古怪吗?
故事很简单在余年看来还有点落俗,但观众还真就吃这套。
她是文艺清新的咖啡馆店主而他是落魄潦倒的街头歌手。
一个乌云密布,小雨淅淅沥沥的旁晚,她见他无处可去,便收留他在咖啡馆里当驻唱。
不久两人便迅速坠入爱河,后来他意外走红离开了这里,事业逐渐变得忙碌,徒留她一人在咖啡馆一直一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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