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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民乱肯定会上报朝廷的,如果薛守志贪了他的功劳,他就找江倩去,那江倩已经和他说过了,民团是协助平乱的,不抢占他的功劳。民团一样会给朝中上奏这次民乱的过程。
薛守志不管渠县的人是怎么想的,他要先保住自己不能受到朝廷的处分,此外他更是想着如果可以的话,就把民团再次驱离出渠县。他拟了一份文书上报郡守庞鸿文。大意是他在民乱之时立刻到南阳府求救,并布置了县衙众人守住县城。这次民乱是乡村中的堂会干的,他已经派人抓捕了。而守住县城的功劳是他留下的一枪郡府兵,和民团无关。
这样的文书其实没有多少意思,薛守志自己都知道。但他只能这样写,如果庞鸿文和二皇子帮他的话,再加上靖国公在朝中的势力,只要内阁认定了他的奏报,那他至少能保住这个县令的官职。
薛守志其实已经成了笑话了,至少在南阳府。一个县令没有临危不乱,而是急急忙忙的撇下手下自己跑了。结果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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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和留下的郡府兵守住了渠县。这样的事连刘步彤和孙步志都看不上。
他俩这次倒是都听默契,对薛守志上报的文书就是签署转发庞鸿文。然后再私下派人去对薛守志表示他们是支持薛守志的,毕竟薛守志是靖国公的儿子。
李化没有为此上报什么文书,他这会儿在桃花源镇呢,他已经不是山南县令了,他不需要为此去上报什么。江倩倒是用南阳府民团主办的名义写的奏报,但里面只是写到民乱之时,接到刘振派来的差役要求民团到渠县救援,等民团到了县城后,民乱已经退到乡镇,刘振守城有功,而民团只是配合这在各个乡镇平乱,抓捕的堂会会众交给了渠县县衙。
这篇文书对薛守志是只字不提。
文书其实是齐秀才写的,他对自己的这篇文书很满意,按他的话说,不提薛守志,其实就是把薛守志放到火上烤,一个县令不守在县城,连夜跑了。这种事朝廷肯定看的出来,不需要在文书中提及。至于朝廷怎么处理薛守志,那就看朝廷的好了。反正渠县除了县城以外的地方都是民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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