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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带着一肚子怒火回来、虽然上午把自己说的像个凶神恶煞的狼外婆,但回到律所,岳华清还是像个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似的去了行政办公室,找到分管法援案件的陈欢。
“小陈,最近司法局有没有指派新案件?”
陈欢从桌上拿起一叠文件袋,边翻边说:“来了四个,三个民事一个行政,岳律师您问这个做什么?”
“带了个实习生,我现在手头没有适合他的案子,”岳华清有些无奈地笑笑,“把那三个民事给我看看。”
大部分法律援助的案件都相对简单,这次的三个则比简单更简单。一个电瓶车撞上行人的交通事故,一个没房没钱又没娃的离婚,还有一个刷墙掉下来的人身损害赔偿。
岳华清翻开那个人身损害赔偿的卷宗,只有一份手写的起诉状,写了个乱七八糟,勉强能读明白是一个公司把活给了包工头包工头又雇了临时工然后临时工刷墙的时候架子被另一个工友推散了摔了下来。
前两个案子法律关系单一,只有这个相对复杂一点,对“没有法律思维”的贺新凉来说,理清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锻练。
岳华清把材料装进文件袋,将那两个还给陈欢:“小陈,这个案子我拿走了,给我登记一下,承办人岳华清、贺新凉。”
“哦,好的。”
登记完后,望着岳华清离去的背影,不明就里的陈欢在心里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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