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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你立刻加入我们小组,我就全都告诉你。”宋朝辉笑着说。
“不说拉倒。”沈梦昔狠狠吃了一口牛排,发觉宋朝辉已经喝光咖啡,“你吃饭太快,对胃肠不好。”
“习惯了,吃饭就是个形式,填饱肚子就行。”宋朝辉满不在乎。
饭后,沈梦昔收拾厨房,宋朝辉站在厨房门口,迟疑了半晌,开口说:“欢喜,你对当年去北京的事,全都不记得了吗?”
沈梦昔仔细想了想,“按理说,六岁应该有记忆了,可是,我真的对那次北京之行,毫无印象。”
“这样啊。”
“你有事直说吧。”沈梦昔直觉他要说的肯定跟六岁的金欢喜有关。
“我有些不好意思,那年,因为我带你去自然博物馆,看那些泡在福尔马林里人体器官,把你吓哭了,回家还哭了好久,我爸把我揍了一顿呢。”
“然后呢。”
“其实北京的中小学生都去看过那个恐怖的博物馆,学校组织去,我也不知道教育局怎么想的。”宋朝辉还是觉得难以启齿,“......你生我的气,走的那天,拿走了我的一张卡牌,当时是装在一个铁盒子里的,有十几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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