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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住了脚,慢慢调息。
仅仅从背后看上去,就知道是个很清爽帅气的小伙子,宽肩长腿,走起路来身体微晃,步伐却也稳健。
夏宇轩十分聪明,从不见他十分用功,但各项成绩都过得去。他的大手不仅能抓住篮球,还能拨动琴弦,自弹自唱。
他中学就是篮球好手,金欢喜常常去球场给他加油,在球场边拿着他的衣服和水壶,眼神灼灼。
金欢喜对他是迷恋的、更是依恋的,她将亲情友情的空缺,都填上了爱情,一点后路都没给自己留下。
夏宇轩最常对金欢喜说的话是:哎呀宝宝,你肉乎乎的怎么那么可爱!
金欢喜每次听了都满心欢喜,嘟着嘴巴给他捏脸。
在沈梦昔看来,这个男孩智商很高,也没太大坏心思,只是控制欲极强,他习惯了把控节奏,不但要自控,还要控制他人。
但当一个事物,或者一个人完全操控于指掌之中,大多人都会索然无味地放手,转而攻克其他难关。
他已熟知金欢喜的一切,再无探索和挑战的必要,一个喜欢对抗运动,喜欢控制,喜欢挑战的年轻男孩,绝对不可能一直留在平淡无奇甚至有些孤僻无聊的金欢喜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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