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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书曾介绍过,“将阳罪”其实就是“游手好闲罪”。大秦一直以来都是实行“农战”的国策,黔首要么当兵、要么种地,不事生产是对劳动力的浪费,要处以严惩。罚为城旦,就是要去接受劳动改造,参与筑城、修路这些重体力劳动。
项梁怎会答应让羽儿去做城旦,项氏世为楚将,在抵抗秦国兼并天下的战争中早已凋零殆尽,只剩下这一根独苗。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日后黄泉之下,该如何向列祖列宗交代?
再者,羽儿心高气傲,岂是能受折辱之人?若为城旦,不但羽儿颜面尽失,项氏好不容易在会稽树立起来的威望也将大大受损,这是决不允许发生的!况且羽儿嘴脸高高肿起,想来已经是遭了秦吏的羞辱,今日这番劫难也不晓得他能不能正视,万不可再行打击······
于是项梁扑通一声跪伏于地,顿首再三,面露乞求之色道:“小的深知秦律不可犯,但犬侄年方十五,未及十六,当可缓刑!”
李珪侧首与与身旁的狱掾小声商量了片刻,然后才转过头来道:“依律是可缓刑一年,待其年满十六再行处置!”
此言一出,张鹏就低声问旁边的司马欣:“还可以缓刑?”
“的确如此!”司马欣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道:“秦律年未及十六称‘小’,不纳税服役,不别居分室,亦不受刑罚。”
“娘的!”张鹏撇了撇嘴,他哪里知道秦代就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项梁闻言一喜,接着道:“望上吏开恩,允小的以金赎犬侄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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