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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吃过?”
林曼问谢建良。
“吃过,就没吃过袋鼠尾巴,不过我就觉得还是野猪肉好吃。
牛肉吃多了上火,天天羊肉更吃不消,一身骚,这附近方圆两百公里内就买不到养殖的猪肉,还得靠自己动手。
对了,想吃袋鼠肉不用去买,附近有。就前边几公里的地方有条河,那些大尾巴的家伙会去那边喝水,那野猪也多。
就是连着片沼泽,过会要截了他们的退路才行,不然我们这四个轮子的追不上。”
说到这,谢建良觉得还有点事得和伙计们说说,“还有,这边虽然没什么人,但有些规定我们最好遵守,免得得有麻烦。
在澳大利亚杀野猪可以,随便打,但不能虐杀,不然罚款5000;
猎枪威力也有下限,说是要最快速度让猎物脱离痛苦,不然也可能被罚款200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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