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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记的最后一页里,却是用非常潦草的字迹写道:“有人发现了失踪的实习法医小高的踪迹,就在他所租住的出租屋里,局里下令,要马上前往调查!”
这篇日记的日期就是今天凌晨,也就是顾小琳离开的时间。
林飞暗道,原来,那个城中村里的院子是实习法医小高的居住地,也就是说,顾小琳是在那里遇到了危险,从而失踪的。
而且,警察局对这起事件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以至于就连胖子都不知道警察局的法医处发生了法医和尸体失踪的消息。
林飞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需要更多的线索,或许警察局里可以找到一些答案。本来,林飞本身还是一个通缉犯,是要避讳警察的,但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林飞不得不铤而走险了。
从顾小琳家离开,林飞便向警察局而去,在路上,接到了胖子的电话。
胖子说,林飞给他的脚印已经有了结果,那鞋底的纹路是警用的女式皮靴,而当时唯一在场的女警察便是顾小琳。这一点林飞可以说早就猜出来了,他在顾小琳家的时候,就找出顾小琳在鞋柜里的鞋,尺寸大小上,和那个血色的鞋印一般无二,所以那个在房顶上留下足迹的就是顾小琳本人。
而至于那匕首上的血肉,胖子却是给了林飞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
“给我化验的那个人是我的哥们,他告诉我,这……这血肉,可……能不是人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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