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四七三章 关于“我要”和“我还要” (3 / 4)

还不赶快来体验!!!

        “脚踝崴到骨头了没有?要不,到我那儿去擦些药酒。”林诚似笑非笑的看着她,邀请道。

        “那……就打扰林生了。”宣宣迟疑了那么一两秒,最终答应了林诚的邀请。

        其实宣宣她的脚踝屁事都没有,她也知道答应林诚的邀请后将会发生什么,然而这不正是她今晚所追求的吗?

        而且实话实说,林诚的相貌非常帅,如果他那方面的能力也如他的相貌一样吸引人的话,也许今晚她还会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呢!

        何乐而不为?!

        其实女人也是非常好色的,比如主持《康熙来了》的小S就把女人的好色本能发挥得淋漓尽致,每个上《康熙》的帅男型男通通都逃不掉被小S大吃豆腐的下场。

        内地娱乐圈进入小鲜肉时代后,好色的女粉丝同样刷新了全国人民的三观,为了追捧偶像,这些女粉丝们一掷千金,把没什么本事的小鲜肉们推到市场主流的位置,导致黄勃、陈到明这些实力派演员的片酬都远远比不上小鲜肉。

        宣宣同样也是如此,如果林诚长着一张八两金的脸庞,估计她早就甩头走人了!

        ……

        林诚为了打炮方便,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包了一家总统套房足足包了三年,即使酒店方为林诚打折又打折,这三年的包房费加起来有五百万港币。

        这才1998年呢,包下一间总统套房只为了打炮方便,林诚的行为堪称穷奢极欲,简直是败家子一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