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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生计,都靠王氏与婆母秦氏纺纱织布,打零工维系。等到戴兴国出服,参加童子试,中了秀才,取为廪生,在县学读书。
好曰子没几天,秦氏中风瘫痪,全赖王氏朝夕侍奉,才残喘至今。
不想,却是祸从天降。
王氏上街抓药,被毛仁兴看见,惹出祸端。
毛仁兴有心算计,买通县学上的生员,哄着戴兴国吃酒,签了卖人契约。过后,毛仁兴带了手下,去戴家接人。
王氏认出他是调戏自己之人,不肯跟着走,拿了菜刀出来撵人。
不知是对方恼羞成怒,还是撕把间手误,王氏刀刃加身,因此损命。
命案归到清苑县衙,知县以“误伤致死”立案。因伤人者手中有王氏身契,“从误伤至死”又成了“失手打伤奴婢论”,减等处置。最后判罚银二百两,徒三年。
案宗送到知府衙门,朱之琏却是瞧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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