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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三章 定罪 (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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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是谁都瞧出,皇上的口风变了,从怒斥李煦辜负先皇恩典当“严加治罪”,到现在的“惟伊为皇父有稍尽力之处,且已年迈,将此交内务府总管大臣议罪可也”。

        现下挂名内务府总管的,有十六阿哥、领侍卫内大臣马武、噶达浑、董殿邦四人。其中,以十六阿哥为主。

        内务府总管,本就是侍奉天子的近臣。连皇燕京要抬手放过李家,谁还会不识趣的为难李煦,自是以十六阿哥为马首,不肯多言语。

        在经过半曰的堂议后,李煦的罪名就定下,替恶棍具奏采人参之事,是“疾病缠身、老弱糊涂、妄听人言”才犯下“逾越”之罪。

        织造衙门亏空钱粮,多是近年来其子、家人趁李煦老迈,插手公务,谎支所致,李煦“失职”、“失察”。

        盐政衙门亏空,李煦任内,自康熙四十五年所得各种商贾余银,因俱以急用预支,故以七十两为百两,或以八十、九十两为百两不等弹兑。李煦替商人赔垫,皆用足银,如数弹兑。此项装秤少秤共少给银三十七万八千八百两,商人理应补偿,还清国帑。

        涉案四人,李煦,当革织造职解任,卸户部侍郎衔儿,削世职,发遣西宁军前,房屋、铺子、土地、家人俱都列册充公,填补以上所欠钱粮;李煦长子,候补知府李鼐,插手织造府公事,杖一百,革去功名,徒三年;李家家人钱仲璇、相公沈毅士,杖一百,流宁古塔,与披甲人为奴。

        李煦的罪,议得不算轻。

        发遣军前,这是重刑罚,仅次于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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