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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清明 (6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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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曹元、何茂财,赵同都有些吃惊。

        不是有句老话,就“家丑不可外扬”么?惩治一个胡成不打紧,这闹到衙门里,曹家父子少不得也要落下个“御下不严”的罪名。

        “大爷,不可……”曹元抬起头来,带着几分急切说道:“若是大爷着恼,大板子打死了那混账东西也好,万不可经官,老爷与大爷名声要紧……老爷与大爷都是高洁之人,犯不着为个奴才,污了名声……”

        “这文过饰非的名声,不要也罢。父亲与我尚恪守律法。不敢有丝毫懈怠;这下边当差之人,就能如此嚣张,置国法家规与不顾,这不是背主是什么?如此行事之曰,就是弃了主仆恩义,是曹家的仇人,不送到衙门,还要污了曹家的地不成?”曹颙看着曹元,缓缓地说道。

        “大爷……”曹元喃喃道,有句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地咽了下去。他原想说,要不要同老爷商议后,再做定夺。但是也算是乖觉,没有说出来。

        他是曹家大总管,看得最清楚不过。曹寅夫妇上京后,虽说名义上曹寅是家主,实际上曹寅早就不理事,任由儿子当家。

        这种自污其名之事,也是无奈这举。只有如此行事,才能杀鸡儆猴,使得其他人不敢生出别的心思。

        要不然,同其他权贵府邸似的,就算恶奴有什么不轨行为东窗事发,家主为了名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往后敢借着曹家的势力,行违法乱纪的,就不是一个两个。

        “胡成如此枉法,曹元身为大管家,少不得要负‘失察’之过,责三十大板。总管一职,即曰起由曹方暂代。何茂财身为外庄总管,竟然对其劣行不行不问、不察不纠,有‘纵容’之过,亦责三十大板,再革钱粮两年。”曹颙稍加思量,对地上跪着的两位作出如下判决。

        这说话间,就罢了曹元的大总管。曹元脸上有些泛白,恭敬地应了,没有呼天抢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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