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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七章 清明 (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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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颙稍加思量,道:“曹元荐人不当,何茂成任人不周,各革柴米一年,尔等可服气?”

        曹元与何茂财闻言,如蒙大赦,哪里还敢有挑剔的,忙连道“服气”。

        曹颙挑了挑嘴角,并没有叫起,转向赵同,道:“胡成收租是何例?加租几成?逼歼几处?赃银赃物几何?”

        曹元才放下去的心,猛地又提起。

        他突然想起一件事,这个赵同并不是寻常长随,是曹颙身边最倚重的伴当之人。

        曹府众长随中,能跟着出入宫禁官衙的,就有赵同一个。不少人都说,赵同往后是要放出去当官的,因为他跟着蒋师爷学幕,专攻刑名。

        熟悉刑名,除了做刑名师爷,就是县太爷能用上了。

        赵同是曹家家生子,就算放出去,也没有给别人为幕的道理。想来用不了几年,放出去补个七品知县,也是能的。

        胡成那个草包,哪里是赵同的对手,怕是什么都藏不住。

        果不其然,就听赵同道:“大爷,按照胡成所述,收的租子多是按照常例,有二十来家,或是田多的,或是……或是家中有少妇的,加了一成到两成不等。逼歼七处,顺歼五处,两处不从。不从的两户,一户退佃,买了房屋牲口,补足租子,月初迁往他乡;一处是就是郭三家,郭三之妻悬梁未绝。加租与索租饭、车马费所获银两,共计一百三十七两又余,另有鸡鸭羊等,数量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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