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很好,巴里特当时听完这样的要求后,立刻便想要干起他许久都未曾从事的老本行——强盗了。
这样的要求分明是强人所难!一万枚金币足以让半个猪湾的冒险者都受雇于你,其中至少包括四、五个经验丰富、技艺精湛的老牌冒险团队。他们会在你身边前呼后拥,尊称你为国王或者女王,或者其他什么你喜欢的称呼。他们会为你表演杂耍、为你战斗,在一场场盛大的宴会中举杯为高声欢呼,并且为你喝的酩酊大醉。
直到,你将金币花光。
巴里特从事冒险者这么多年,最多的时候只积攒过两千枚金币,然后眨眼之间,他便和矮人同伴在传送法阵上‘挥霍’的一干二净。
好吧,又扯远了,让我们把话题再回到那五件礼物上面。
众人经过了一番商议后,便由巴里特奉上了第一份礼物。他当时仔细思考了许久,拿出的礼物是一枚颇有些考究的宝石胸针。这是巴里特之前在丧钟镇时,憎恶葛尔多送给他的那堆小玩意中,保存最好、样子最优雅、做工最精致的一枚。
那些黄金和宝石饰品已经被巴里特找过珠宝匠重新进行了清洗和打磨,这里面的大多数都已经残破,被巴里特直接变现。而极少量保存完好的,他最初是打算将其送到比较熟悉的杂货铺——‘戴夫的羽毛笔’去的,这样能卖上一个更好些的价钱。
当然了,丧钟镇并非商业大城,镇内的有钱人也并不算多,所以那些饰品要认真说起来,其实也就那样。
而这枚最好的饰品,温莎夫人给出的价格是300枚金币。
她当时还直直的盯着巴里特眼睛,摇着头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吝啬的冒险者,你的心里从未给这枚胸针附上任何一点价值——你未曾想过要将它送给自己的某位心爱之人,也未曾想要将其珍视并一直流传下去,它在你心里与普通的金子毫无区别。所以,我对于你的礼物十分失望。”
“如果谁会用数百枚金币换我的一根头发,我可不会很贪婪的认为对方是一位吝啬之人。”巴里特目无表情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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