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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昨天下午从迷雾森林回来就没有吃饭,空腹睡了整整一夜,现在的食欲和食量估计与食人魔的不相上下。
酒馆的老板被人称作‘胖子唐尼’,但唐尼却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天知道最开始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叫他,反正一旦所有人都默认他是这个名字,那他原本叫什么就不重要了。
唐尼同时也是酒馆的厨师,他的手艺十分不错,但是脾气不算太好,而且菜肴的价格在猪湾这种地方来讲,算是比较贵的,所以一般只有手头宽裕的冒险者才会来他这里吃上一顿。
“发财了?”唐尼问。
“一点收获,要不怎么会来你这个黑心的地方。”巴里特回答。能活着从迷雾森林回来的人,很少有空手而归的。
“前两天有队冒险者从迷雾森林中抓到了一只近五米长的凶暴野猪,那可真是个大家伙,肚子里能轻松装下三个成年人,可真大!”唐尼说。
如果你看到我们抓到的第二只霜虫,就不会这么想了。巴里特在心里说道。
“我收了一条猪腿。”唐尼用手比划着猪腿的大小,“那条猪腿上的肉硬的像是石头一样,我借了个战锤敲了两天才把它敲软。我把猪腿肉和大蒜、洋葱、胡萝卜炖在了一起,到今天已经炖了三天了,要不要给你切一小块尝尝?”
巴里特点点头,“来一大块,再给我配点酱汁,多加些罗勒。”
“真希望我也能有你这样的好胃口。”唐尼挪动着他肥胖的身体,转身进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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