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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正一家,是标准的棚民,所谓棚民,是指那些居无定所,只能在山上搭个棚子居住的流民。
他们或是因为丢失了土地,或者为了躲避苛捐杂税而选择上山开荒,梦想着能开垦出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到了乾隆末年,湖北郧阳一带的棚民数量已经相当多了,最少是数以百万计,而这些上山的棚民,都是各地来的流民,自然也没有什么宗族组织。
而在古代,没有宗族这一层的保护,生存是非常困难的,对于我大清的差役来说,这些棚民简直就是长在地里的庄稼!
因为在古代社会,行政力量到县就为止了,下面多被甲长、乡老控制,交租交税都由他们完成。
相应的,官府的差役就很少下到乡下去,自然也就没法直接欺压乡下的乡民!
而在郧阳这里就不一样了,没有宗族的保护,这些棚民也基本是黑户,面对官府来的衙役根本就无力反抗,随便来个衙役就能给这些棚民安上各种罪名,然后抢走他们本就不多粮食,甚至是妻女。
当时郧阳一带的衙役,把知县衙门下发的准予下乡巡查棚民的票据称为发财票因为那到这个票据,就能肆意勒索山上的棚民。
不单如此,这些棚民还要受当地的木厢厂、纸厂、铁厂等厂主的残酷剥削,有时候劳作一整天获得的报酬还不够自己吃饱,就更不提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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