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布鲁斯不好意思地问道。
大卫·斯特恩于1963年毕业于罗格斯大学历史系,1966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律师。之后他曾担任罗格斯大学校监董事会成员,哥伦比亚大学校董会主席。
而位于纽约市曼哈顿的哥伦比亚大学更是布鲁斯的第一目标,这所学校的商学院在世界也算是比较出名的。
布鲁斯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天汉帝国公司既然在纽约,那他势必就一定要学习怎么管理一家集团公司,所以商学院就是专门教这个的,要论纽约商学院的话,那就哥伦比亚大学比较合布鲁斯的胃口,起码也在纽约,到时候还可以亲自监管纽约汉人队。
本来以布鲁斯的钱财或者学习能力,去美利坚那所学校都不成问题,但是因为未来的“某些人”或“某些事”,布鲁斯必须要进哥伦比亚大学去读书。
哥伦比亚大学里,布鲁斯就认识两位大佬,一个就是斯大爷,一个就是巴股神,前世自己有几年每天幻想着炒股赚钱的时候稍微百度了一下的,要不他怎么知道巴股神也是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啊。
(至于大家或许还会说有不少美利坚政坛的人或不少大公司的老板都是这所大学毕业的那也不奇怪,布鲁斯怎么可能记得了这么多人名呢,又不是系统哥)
而斯大爷作为哥伦比亚大学校董会主席,塞几个人那还不是洒洒水什么的啊……
有关系不用那才是傻子呢。
抱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想法,布鲁斯也就厚着脸皮求了一下斯大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