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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布,金州勇士队以首轮第十顺位选择了来自圣塔克拉拉大学的史蒂夫·纳什!”
史蒂夫·纳什?
还是个加拿大人?
圣塔克拉拉大学?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一所垃圾大学出来的球员,顿时引起了不人吃瓜群众的关注。
就连斯特恩自己也没想到布鲁斯会选一个加拿大人进球队,要知道布鲁斯前几年可是把加拿大国家的富豪给得罪残了的,就因为布鲁斯的横叉一杠导致联盟缺少了二支加拿大球队。
难道布鲁斯这次通过选这名加拿大新秀就是想缓和关系?
在小绿屋一直带着无聊的史蒂夫·纳什也没想到自己被纽约汉人队选中了。
按理说从纽约到加拿大的距离是最近的,他当然也想在纽约打球拉,更不要说纽约还是国际大都市,人人都想去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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