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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见得?”
“还记得我之前同你说过,在小鱼池坛边发现的指痕吗?那指痕是朱青的。”
当时的情形,应当是凶手将死者朱青摁在坛边,将他脸压向鱼池里,将其溺死的。
“朱青后颈的指痕是凶手留下的,当时凶手掐着朱青的后颈,将他往水中摁压。而朱青应该是挣扎过,挣扎的时候抓伤了凶手某个部位,所以死者的指甲缝里有血迹。”
以及皮屑组织。
没有21世纪那些精准化验的仪器,宋晚没办法根据皮屑组织验证其dna。
但是应该可以根据朱青后颈的指痕,找出凶手来。
现在范围再次缩小了,在案发时进出过花厅的那些人里,再挑出身上有伤痕的,再挨个比对指痕,一定能确认真凶。
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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