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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沉迷就是两年,等三年丁忧结束,锦绣带家人前往京城,已是十二岁小少年的黎黎颇为可惜的感叹:“还是老家的乡亲们淳朴啊!”
哪里是老家淳朴,是老家那一亩三分地,就你爹的官职最大,出门谁都敬着你三分,就算有歪心眼儿,也不敢往你身上招呼,能不淳朴吗?
锦绣也不说破,这道理不用三天,这小子就能明白。眼下比较棘手的是上朝第一天,刚好赶上内阁首辅李大人乞骸骨现场,老爷子历经两朝,矜矜业业,劳苦功高,上了年纪精力大不如前,想乞骸骨回乡养老是人之常情,锦绣不在朝堂,事先没听到消息很正常。
唯一不正常的,是老爷子当场向陛下推荐稷康伯元大人接替他首辅的位置,并且当场陈述了元大人能胜任的八条理由,条条叫人无法反驳,甚至连锦绣这个当事人都不好反驳。
可三十一岁的内阁首辅,前所未有啊,谁心里能没有点儿小心思呢?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好在乞骸骨的流程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走完的,需要三辞三留,就是李大人三次请求归乡,皇帝代表朝廷挽留三次,最后才大加封赏,叫他荣归故里,成就一段君臣佳话,短则一月,长则三月,皆属正常。若是有谁当场请辞,皇帝立即点头答应,一副恨不得立马将人赶回家种地的姿态,才是叫双方颜面无光的事情。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事后锦绣被皇帝召进宫,直接问了:“陛下您和李大人是不是早就商议好的?”简直打了个措手不及。
皇帝承认的痛快:“别看老头子平日对你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处处与你作对。他第一次对朕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朕还吓了一跳,以为他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呢!”
得,皇帝有意为之,加上首辅大人力荐,不说稷康伯原本的势力,他做出的实绩,就是首辅的一干门生推举,这事儿也没旁人置喙的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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