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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猎妖少年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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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前,他爷爷就是种地的,为了活下去,只能选择这处离镇城最远的地方垦荒,传到刘福,已是第三代。

        刘福的老婆春桃给他生了一儿一女,女孩年长,十六岁,儿子才十一岁,名叫长兴。

        这个被叫做兴儿的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对看起来只比自己大了两三岁的江深,非常的好奇,特别是对他身后背着的剑,流露出无比艳羡的表情。

        比较奇特的是,这个世界的农户们,每家都养着几只小妖——一种被叫作土精的矮小怪物。这怪物脑袋小手长腿短,全身皮厚无毛,五趾长着厚而坚韧的指甲,这使他们非常擅长翻土,一些地里的杂活也能帮上忙。

        土精需要跟镇城里的神庙购买,它平日不需要喂养吃食,靠吸收地脉灵气活着,直到六十年寿元耗尽。

        因为刘福的地,离这个叫作梁西镇的镇城地脉太远,所以此处灵气稀薄,不仅庄稼不易生长,养一只土精也都有些勉强。

        更要命的是,这里离青摇山太近了,偶尔会有妖怪冒险出林子打牙祭,如果不是祖孙三代将屋子修建得非常结实,他们早就被吃了。

        这也是刘福听见栅栏声响,第一反应就是拿起长矛的原因。

        谈起这些,刘福也只能叹口气,说幸亏现任镇守大人还念些祖上的旧情,没有收他家很多税,一家三口还能过活,只是担忧这点年头遥远的旧情,到了兴儿这一代,怕是就不存了。

        江深问他怎么没有考虑换个地方,刘福摇摇头,苦笑道:“你们猎妖人不懂,现下哪还有地脉灵气充足的无主空地,就算有,也都在镇守大人的手里,我们这种人家怎么会有钱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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