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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是粉丝给明星一个十块钱的礼物,明星回赠几百几千块钱的话……那我挤破脑袋也要当他的粉丝,谁不让我当我就跟谁急!!
实在太特么划算了!
那么多国家争先恐后向大明朝贡也是这个理,因为大明的朝贡贸易带有很大的赏赐性质。
虽然按理说,向天朝进献方物,是属国的义务,以此表达臣服,不该要求回报,但身为“上国”的大明,历来非常“讲究”,对朝贡国一直采取“厚往薄来”。
当朝贡国前来进贡时,大明方面无论给价还是回赐往往超出“贡品”价值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多到什么程度呢?以龙涎香为例,据相关史料记载,此物“货于苏门答剌之市……一斤该……华夏铜钱九千个”,就是说,一斤龙涎香能卖九贯钱。而外邦进贡龙涎香,明朝的收购价通常都是每斤四十八贯钱——高出市价五倍有余(见《明会典》)),以此来表明大明只是欣赏他们的恭顺,并不想占他们的便宜。这就好比红楼梦中贾母送给刘姥姥的东西,应该比刘姥姥带来的值钱。
由此可见,向天朝进贡,实在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谁不上贡谁就是大煞笔!!
也就不难理解倭国争相朝贡的原有,史料记载,每当载满明朝赏赐货物的朝贡船回国时,倭国人就衣冠整齐聚在兵库港的岸边翘首西望。倭国私人史记《大乘院日记目录》,对这一盛况进行了这样描述:“船归朝,宣德钱到来。”满载而归、获得巨利的喜悦溢于言表。
毫不夸张的说不是世界向大明朝贡,而是大明夏向世界朝贡。
虽然极度好面子,大明皇帝也不算真傻,时间一长,进贡国干柴烈火式的热情也烧得他们的屁股坐不住了,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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