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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羡先给林应亮与郑氏请安,从怀里掏出玉米说道:“孙儿今天要学习农耕之道,大父当过知县,又总管过我大明所有粮仓。现如今我大明人口已过两万万,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不知农事,何以为大明合格官员。孙儿今天要去农庄学习农学之道,还请让林大伯带孙儿前去。”
林应亮没有反对,大明现在还是农业为主,商业为辅的结构,了解农耕并非坏事。
郑氏有些担心说道:“羡儿,庄子上都是农家人,他们不知道礼数,说话办事都甚是粗鲁。”
林子羡有些诧异,难道玉米不是新奇事物!为何他们如此淡定。
骑着马离开府邸的时候,林福为他揭晓了答案。
玉米在福建地区早就已经种植,不过都是当做饲料来用,人们很少吃这类东西。
福建地区也不叫玉米,他们叫玉蜀黍。
林子羡一边骑马一边沉思着,玉米的确不好吃,就算后世都是小麦与大米为主,玉米煮粥还可以吃一些,但是玉米很难消化,玉米面更加难吃,全是玉米面做的贴饼子,吃起来嗓子非常难受。
玉米有一个优势就是好储存,大米差不多可以储存六个月到一年左右,玉米熬过第一个夏天可以储存两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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