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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千兄弟,全都是当初追随李自成陕西起事的老班底,各个都是身经百战,在无数次血火与厮杀里滚打出来的百战精英,如果按照单人的战斗力与吕世的骑兵相比,绝对可以以一打五而不会落下下风。
但是,个人的勇武,在千军万马的面前,就是飞蛾,就是蝼蚁,尤其在吕世这样装备精良,战阵先进的军队面前,更是如此。
但是,他们没有退缩,他们依旧红着眼睛,催动着战马,就那么义无反顾的杀了上去。
吕世退回了自己的战阵之中,随着大朗的一声令下,全军出击,迎着那些拼死的杆子杀了上去。
骑兵对冲,两百步的距离,不过是转眼之间的事情。大朗的骑兵只来得及发一次弓弩,双方就撞在了一起。
但就这一次弓弩上万支利箭,就让李自成的骑兵躺倒了几百人马,但是,这些牺牲,没有让李自成的骑兵有半点犹豫,依旧奋不顾身的撞了上来,一时间双方骑兵砍杀在了一起。
这场对冲,一方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一方处于死地亡命一搏,真的是杀声震天,鲜血飞溅,战马呼啸,猛士酣战往来奔驰死战不退。
刘忠敏身穿厚甲,冲在最前面,面对大朗骑兵铺天盖地的箭雨面无惧色,双刀飞舞,拨打面前的箭矢,但是,身上瞬间便成了刺猬,好在甲厚精良,那些短小的箭矢都是入肉不深,对这绝世猛将几乎没有造成伤害,反倒激发起他的凶性,连连虎吼声震天地,转眼间就冲进了敌军大阵之中。
刚一入阵,刘忠敏双刀飞舞,立刻砍杀了一个挡在自己面前的吕世骑兵,但是,战马没有半点停顿,而是直接冲了进去,他的目标不是这些小兵,而是一个火红战袍,双臂上金箍最多的家伙——大朗。
他知道,这个时候,自己人少,必须打乱敌军指挥部署,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他最懂,只要杀了那个看着战袍就是职位最高的,那么,失去统一指挥的吕世骑兵便会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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