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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那年,他取了同村贾家的女儿,贾凤凤为妻,次年生了一个男孩名叫段石头。
自从结婚之后,他便来到这偌大的墨玉城谋生。一个月两千五百元,在那个小村庄里也算能活。
将工资揣入内衣小褂的口袋里,用手在外部轻抚了几下,发现看不出有钱的样子,便放心地走出了白露书院。
每次假期回家的时候,段伍总是会路过一片小集市。集市不大,就是在墨玉城东郊的一条偏僻的街道上。街道两侧全是摆摊的、贩卖的商人。
路过一个肉夹馍的摊位,段伍买了三个肉夹馍。摊主将肉夹馍用牛皮纸包好,递到段伍手中。同时说道:“一共十二元。”
声音传入段伍的耳中,显得十分刺耳。段伍在怀中摸钱的手,停顿了一下。他看着摊主,质问道:“不是十元三个吗?怎么涨价这么多?”
摊主将递出肉夹馍的双手收回,说道:“现在四处打仗,原料都涨价了,我这也自然是要涨价的。四块钱一个已经很公道了,没准过几天就得涨五块了。”
无奈,段伍从怀中取出了一张十元的银票。看了许久,又从裤兜里掏出了两个一元的硬币。将十二元,全部交到摊主的手里。接过三个肉夹馍,将肉夹馍放入怀中,以保证肉夹馍的温度。
走到站口,这里停着一辆大大的马车。马车无蓬,就是一匹马拉着一个长长的木板。这辆马车是墨玉城与东线各个村庄唯一的交通工具,每天往来一次。可乘坐二十多人,每人五元。
段伍看了看马车,看了看脚上的布鞋。
“坐马车一来一回十元,一双最便宜的布鞋二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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