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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到刚才保姆坐的椅子上,仰面叹气。我讨厌回家的苦衷并不复杂,只因为这个家会唤醒我太多被埋藏的回忆。
要深究我对杜兰特的恨,就不得不说到他卖掉我表妹一事。而说到表妹,我的回忆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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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维克塞斯家族的孩子。
我的父亲诺文斯顿·巴伦·维克塞斯在我三岁那年继承了祖父的公爵之位,成为了家族的主人。他戴一副金边眼镜,留绅士胡,看起来文质彬彬的。
我的母亲爱丽莎·夜莺是血精灵,嫁入维克塞斯家之前是个富有的珠宝商。她有一头暗紫色长发,个子很高,文静又淑雅。
这对异族贵族夫妻相敬如宾地生活着。在我的印象中,他们的感情很好,只吵过一次架。
身为混血儿,我大概是更多地继承了母亲的精灵基因,秀气得像个女孩。妈妈很喜欢我的样子,便索性把我当成女孩来养,给我穿裙子,给我的长头发扎辫子,教我贵族式的公主礼仪。因此不熟悉我们家的客人在父母面前称我为“千金”是常态。
我真得庆幸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自己没有患上性别识别障碍,这可能要得益于父母的及时刹车,我五岁那年他们便不再强迫我穿裙子。当然契机也不是意识到这种做法不对,而是洛雅出生了,他们有了一个真正的女儿。有了两个孩子的父母似乎仍不满足,因为他们心中的一道伤痕是我和洛雅治愈不好的。
七岁的某一天,我正在爸爸的房间里和他玩国际象棋。他通常是不让我玩玩具的,只认可琴棋书画这样高雅的娱乐。即使过去那么多年,那一局棋我依然记忆犹新。我玩白棋,爸爸玩黑棋;我剩一马,爸爸剩一后;我们打成了残局,但谁也不服谁,坚持要继续走没有意义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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