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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坏的那一阵子每天都在和爱德华一起鬼混。他三十来岁,红长发扎成马尾,留一撮小八字胡,身披敞开的皮衣,虽然是个迪菲亚兄弟会成员,却热情洒脱得不让人觉得讨厌。
不说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总之当天是串通好一起去捣毁霍格的老窝。我准备的武器有匕首和父亲留下来的佩剑,爱德华则是个行走军械库,在大衣里塞了刀剑、匕首、流星锤、手里剑、弓箭和一把手枪。虽然政府有通缉令,但已经吸取了教训,已明文禁止行人通过警戒线。
我用爱德华教我的影遁技巧瞒过了守卫的眼睛,踏入了豺狼人的地盘,潜行到草丛中暗暗观察一个豺狼人营地。几个帐篷围着一个火堆,肥硕的豺狼人里有的在呼呼大睡,有的在来回走动。他们都无一例外地在脸上涂了迷彩色,橙色的步枪随身携带。
突然听见一连串“轰轰隆隆”的步枪声,响得人头皮发麻。枪声停止,一只豺狼人大兵怪叫着跑向一只被射成碎块的兔子,捡起来大口地撕咬,生吞了。
光是看着这一幕就容易让人产生打退党鼓的念头,眼前的豺狼人可各个都是特种兵,而我和爱德华只是小蟊贼。
“霍格是哪一只?豺狼人都长得差不多。”我问爱德华,言外之意是不想让他打扰豺狼人群,只需直取敌将就赶紧走。
“你问大爷我?我哪知道。反正一眼看过去里面个头最大的那只就是。”
个头最大?放眼望去,找到一只个头大的,马上又会出现一只更大的,一只比一只大,根本没有“最大”这个概念。
“你看到没有,这些帐篷都是人皮制成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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