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赶快来体验!!!
的确,我不怎么喜欢她,但那都是我搬家之前的事了。
我们都出生在暴风城郊区,一个很大、很大的房子里。几年前,我独自离开家人,搬到了现居的这房子里。
叔叔花了笔并不实惠的钱,替我买了这栋二手别墅。这是艾尔文森林南部边缘地带的一栋小房子。往西走几里路就是西部荒野,往南跨过河就到了暮色森林,两边都不是什么好地方。这房子原本还算豪华,但由于是年代久远的二手房,已经相当破旧了。无论是周边环境还是房屋本身,怎么都比不上我原来的家。
不像对洛雅的溺爱,叔叔是不常在我身上花钱的。难得大方一次,大概是想一劳永逸,以后再也看不见我了吧。
至于洛雅,她一直在暴风城生活,没有跟我在一起。这次,是她到我家来“做客”。
“做客”是个“客气”的说法。说是“客”,实际上是个“不速之客”。
洛雅来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看望我,而是为了——逃学。
就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在一周前,她,一个初中生,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大大的惊喜,没有事先通知我,独自坐城乡列车来到闪金镇,又花了点小钱坐马车,不声不响地跑到我家来,打乱了我的正常生活。
我感动地快要哭了,想把她赶出去。可考虑到她无处可去,“只好”“暂时”“先”收留她“一阵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