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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这只妖王,至少一年不用忍饥受饿了。
本着填饱肚子最重要的原则,王玄天一声没坑,将孔雀妖王给吃了。
陈一凡微不可察的一勾嘴角,这就是放养。
放归放,还得养啊!
听说人家西方地狱有一只看门狗,他也想在自家门前给养一个。
只是,狮子狗太逊,人家是狗,它也是狗,未免太没有逼格儿了。
况且,人家九个脑袋,狮子狗才一只脑袋,不说实力如何,这气势逊半筹啊!
饕餮就不一样了,自古以来,凶兽之名远扬。
本体也算凶狠威猛,很符合他地府的形象,而且还是个众所周知的吃货,这种吃货都养得起,更能显示他的牛逼不是?
总之,虽然陈一凡脑回路清奇,饕餮这只“看门狗”的身份,早在陈一凡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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