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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功】就是获取权力和地位的【理】,只要这个【理】还在,号称富有四海的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
但是既然他们犯了错,还犯了很大的错,引发流血斗殴事件,惹得皇帝【大怒】,再被顺势剥夺职权,一切看起来就如此的正常。
而且之前郭某人还【原谅】过他们一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却【不知悔改】,第二次再犯错。
那皇帝暴怒之下对他们进行打击,剥夺开国之功所应该得到的东西,也就显得相当合【理】了。
他们的【理】因为犯错而被抵消,皇帝的【理】就占了上风。
原谅了一次,结果还犯第二次,当我这个皇帝不存在吗?
觉得我这个皇帝没有必要存在吗?
这下,功臣们也说不出一个不是。
对功臣的惩戒就变得十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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